联系人:李经理
客服电话:0379-64316431
手机: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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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元自贸港1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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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现对2022年度5-12月份拟入库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市科技局反馈。
联系方式:规划监督科科 63926936
机关纪委:65978968
电子邮箱:lykjjtxghk@163.com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6号2号楼123房间。
附件:洛阳市科技专家库拟入库专家人选公示名单
2023年3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kxjs.ly.gov.cn/#/detail?id=5586&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classifyId=12&father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routeName=Notice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更好地把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统筹起来,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研究院,推动我市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根据《洛阳市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就做好第三批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遴选方向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方向,重点从化工新材料、钨钼材料、显示材料、电池材料、智慧矿山、预制菜等产业领域中遴选,原则上每个产业领域组建1家产业研究院。
(二)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牵头单位注册地、法人代表单位所在地须在我市,原则上应为相关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河南省头雁企业,综合实力和影响力较强,具备整合行业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领域创新资源的能力。
2.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在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方面有突出成绩的,近3年内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市级及以上重点研发项目的,或牵头完成的项目获得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优先考虑。
3.原则上近3年内应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研发投入,实际拥有拟建产业研究院方向领域的有效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具有开展研发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及人员队伍。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申报时应为非失信单位或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组织申报。请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局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有意愿、有条件牵头的企业积极申报建设产业研究院,市国资委可直接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申报。
(二)编制方案。拟申报产业研究院的牵头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编制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编写指南详见附件),原则上建设方案应由牵头建设单位与主要参与单位讨论通过。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局对建设方案初审后(市属国有企业提交的建设方案由市国资委初审),请于3月15日前,将产业研究院组建方案(纸质版2份)和联合推荐文件(纸质版2份)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附件:洛阳市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编写指南
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市工信局 张三保 63302875
市财政局 马晓旭 63258594
邮 箱:kjk@lysgxj.com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环节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3年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面试答辩当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入场。
上午场考生7:30-8:00、下午场考生13:00-13:30进行现场签到,请考生按时参加。
二、面试地点
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洛阳市洛龙区聂潘路22号)。
三、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8日-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洛阳市科技局115房间(洛龙区政和路16号),联系电话:63920797、63932889、63926668。
注意事项:面试通知单需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无法到现场领取由单位代领的,需出具正式介绍信、委托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代领的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并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领取书、委托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2022年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人员名单
2023年2月24日
原文链接:
https://kxjs.ly.gov.cn/#/detail?id=5579&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classifyId=12&father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routeName=Notice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科技部门共遴选入库企业406家,现将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 0379-63910358
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379-65978968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0379-63128408
通讯地址:洛龙区政和路16号2号楼127房间
邮箱:lykjjkjqyk@163.com
附件: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入库企业名单
点击下方链接,即可查看附件:
https://kxjs.ly.gov.cn/#/detail?id=5570&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classifyId=12&father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routeName=Notice
2023年2月22日
知识产权职称考试大纲发布
2月21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知识产权) 考试大纲。据悉,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考试时间为11月11日、12日(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 ;经济(高级)为6月18日(高级知识产权师)。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分10个专业,2019年改革时,知识产权作为唯一一个新增专业加入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知识产权职称命名为:助理知识产权师(初级)、知识产权师(中级)、高级知识产权师(副高级)、正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
★
考试目的和要求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知识产权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应试人员掌握并应用知识产权理论、方法和技巧,灵活运用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恰当地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以及管理、督导和研究等。
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
本科目题型设置多样,考核点复合程度较高。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综合、灵活地应用习近平经济思想、有关专业理论和政策法规,合理、深入地进行判断、分析或评价。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范围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继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年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到16个月,结案准确率达93%以上。做好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审查,外观设计明显区别审查以及国际申请审查。上线运行专利智能审查系统。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稳定在7个月,印发实施《商标审查审理质量管理监督办法》,商标审查抽检合格率在97%以上。持续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深化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重点治理商标囤积行为。
同时,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商标质押融资助企纾困工作,实现质押融资金额和惠及中小企业数量均增长10%以上。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做好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有关工作。大力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启动实施“千企百城”商标价值提升行动,深化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国知发保字〔2022〕27号,以下简称《方案》)经国务院同意于2022年6月印发。按照《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启动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知发保函字〔2022〕104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等部门,共同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遴选出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名单。现将名单(按行政区划)公示如下:
天津市滨海新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
安徽省合肥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深圳市
四川省成都市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如认为相关城市(地区)存在不宜列为示范创建情形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向我局反映。
反馈电话:010—62083431 010—62083470
传 真:010—62083171
电子邮件:shifanqu@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17日
《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该标准结合我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实际,在充分借鉴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形成。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做好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自2014年起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115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示范带动效应,我国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根据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满意度评估显示,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满意度评估为88.8分,比2015年提高16.93分,整体步入优良区间。
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明确提出“制定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国家规范”;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中进一步明确“制定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研究制定《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部署,是完善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总结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性地通过标准方式引导我国各市场主体重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化解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标准制定过程历时2年多,充分听取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市场主体和专家的意见建议,收集到反馈的意见建议36条,起草组对此进行了逐一认真研究,在此过程中数易其稿,最终于2022年12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二、主要内容
《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管理职责、运营管理、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资源保障、评价与改进等八章。适用于商品交易市场活动的相关方,包括建立并持续完善商品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市场经营管理者;为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提供咨询的服务机构;针对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供评测的第三方机构。
第1章“范围”、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本标准适用的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用要求、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标准中相关术语的定义。
第4章“管理职责”明确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责任。包括最高管理者、要求商户作出承诺、知识产权保护方针、知识产权保护目标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五方面内容。目的在于明确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的最高管理者应发挥其对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导作用,持续推动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
第5章“运营管理”对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市场准入、商品采购及销售管理、知识产权诚信管理等四方面内容。明确了商户入驻环节、商户在商品采购及销售环节的具体要求,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制定知识产权诚信制度。
第6章“知识产权侵权处理”包括侵权通知发出、侵权通知受理与处置、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四方面内容,规范了侵权通知发出的流程、渠道和要求,明确了侵权通知处置及结论处理措施,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
第7章“资源保障”明确了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应提供相关配套的资源,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实施。包括总体要求、组织保障、财务资源、信息和知识资源、合作关系管理等五方面内容。要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者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做好场内商户知识产权拥有情况和知识产权纠纷情况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等开展合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8章“评价与改进”包括概述、内部评审、改进与提高等三方面内容。明确了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者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评价制度,定期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着重评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该标准是我国首个明确规定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着眼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护和激励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标准实体内容重点规范了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者主体责任和义务,既兼顾了实体市场与电商平台等不同类型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又积极回应了全球治理体系的复杂变化对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新要求,将对我国市场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央地协同力度,积极引导各市场主体贯彻实施此标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一步改善,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企业常见的专利风险场景与专利风险来源
企业从产品/技术研发立项开始,到新产品面市、出口海外以及企业上市等过程中,都有可能遭遇到专利纠纷或被诉侵权风险。以下列举了六种典型的专利风险场景及相关问题:
(1)研发方向:企业耗费巨大资金研发的产品发现落入他人已有专利的保护范围内,或实施必须依赖他人已有专利技术;或研发的药品尚未上市发现已有功效更好的下一代药品问世。如何尽量减少研发方向/专利布局失误、错误带来的巨大损失?
(2)新产品面市:专利侵权诉讼日益增多,每个产品面市都存在被告侵犯专利权的可能性。新产品面市前,如何评估专利侵权风险?
(3)出口海外:自1986年遭遇第一起美国“337”调查以来,中国企业涉案数量连年攀升,涉案占比位列全球第一,涉案企业超169家,败诉率高达60%,出口企业如何提前规避专利诉讼风险?
(4)企业上市:公司上市前或过程中被诉专利侵权,上市被迫终止;公司上市后专利诉讼败诉,股票价格暴跌或腰斩,如何规避专利侵权问题对企业上市或上市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5)跨境电商:2021年,因涉嫌专利侵权,境外电商平台上被封店的中国卖家超5万,损失预估超千万元。依据境外电商平台政策,凡有用户投诉侵权,一律先下架再复议。如何应对专利侵权投诉导致的商品下架。
(6)专利纠纷:公司收到律师函、起诉状、控诉专利侵权,是任人宰割,还是奋起反抗,如何定制专利攻防策略?
正因为企业在以上不同场景下会经常遇到专利风险问题,因此有必要了解企业专利风险来源以及专利风险评估方法,从源头开始规避风险或提前消除风险,或者在预知风险不能规避时,提前采取应对策略,尽量减少专利风险带来的负面效应与经济损失。
企业的专利风险来源主要分为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内部管理风险主要来自研发环节、采购环节和生产环节。研发环节的风险包括:1)重复研发;2)技术内容被公开导致无法获得专利权保护;3)保密措施不当导致产品和技术被抄袭、被模仿;4)侵犯他人在先权利;5)合作中因约定不明导致自树竞争对手或成果被竞争对手合法使用;6)知识产权权属纠纷。采购环节的风险主要是上游供应商带来的侵权索赔风险。生产环节的风险主要涉及自行生产中的泄密风险、委托代工单位的技术外泄风险以及作为被委托方时未被授权导致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陷阱等。
外部环境风险包括合作单位的风险、竞争对手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合作单位的风险包括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合作过程带来的技术泄密、权属纠纷、收益分配纠纷、索赔纠纷以及追偿纠纷等。竞争对手的风险包括竞争对手之间利用专利诉讼、商业秘密诉讼等商业竞争或商业战争行为,以及通过专利布局等设置的专利障碍等。其他风险,典型的例如NPE风险和宏观政策风险等。
企业专利风险评估概念以及不同场景下的专利风险评估
企业的专利风险来源明确后,进行专利风险评估时,需要区别企业专利风险评估与专利侵权风险评估、专利风险应对的区别。
企业专利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运营、应用环节中因为创新成果未被充分发掘、专利被无效、被非法占有、流失、遭受侵权纠纷等的风险进行评估,也就是评估企业经营环节中可能遇到的与专利有关的各类“隐患”。主要包括对专利权属纠纷、专利侵权风险、专利流失风险、专利保护与专利布局潜在风险等的评估。
狭义的专利侵权风险评估是针对特定的产品,在具体的例如产品研发阶段、生产过程中、产品销售前,根据企业需要有针对性的对相关专利进行调研,锁定可能关联的专利,并评价自有概念/设计/产品的专利侵权风险。另外在进入新领域前,经常通过专利侵权风险评估行业壁垒有多高。
专利风险应对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主动应对,即通过专利风险评估,帮助企业找到对其主要市场和产品的生存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风险点后,集中精力和资源对高风险的工作环节或风险专利开展有选择的管理和监控。第二种属于被动应对,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起诉状、控诉侵权或被无效等通知后,被动应诉或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收购相关企业、交叉许可或启动专利无效程序等)。
以专利侵权评估方法为例,主要包括四个步骤:理论上的侵权风险、败诉的可能性分析、败诉的影响力分析以及备选方案分析。以产品为例,针对产品的侵权风险评估,对产品技术领域内的专利情况调研,找出与企业产品的技术创新点关联度高的有效专利,将产品与高关联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对比,判断产品的侵权风险。经过理论分析,如果认为存在侵权的情况,应考虑若专利权人发动诉讼作为被告败诉的可能性有多大。充分考虑专利权人的专利稳定性、搜集证据的可能性和手段,以及自己方是否具有对方正在实施的专利及达成交叉许可的可能性等。不同的国家地区所适用的法律不同,因此若企业败诉则结果也不尽相同,包括停止侵权、销毁设备、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赔偿损失等,也有严重的可能需要退出产品市场。
此外,特殊情况下,企业通过专利诉讼提升企业知名度。若是风险不可规避,而且被诉败诉后果较严重,可以评估备选方案,比如评估技术上的规避设计,考虑若采用已申请的相似技术、替代技术,实际规避的可行性;或考评估通过即将申请或正在申请的更优技术、下游应用技术,判断是否可达到交叉许可的条件。另外,评估申请中的专利授权前景与已授权专利的稳定性分析,以及无效掉有影响专利的概率等。
风险管理原则、应对策略及三种具体场景的风险应对方法
企业内部专利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原则:
首先,战略一致原则,企业专利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要与公司的战略相一致。企业专利风险管理是要服务于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实现,要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与企业在市场的定位相协调。
其次,成本收益原则,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要充分考虑成本与收益。有效的风险管理就是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控制人力、财务与时间成本等。排查风险优先新技术、产品卖点和高风险国家/地区。
再次,前瞻性原则,即风险管理要未雨绸缪。对风险有预见性,提前做好风险排查并对可能到来的危机准备好应对预案。对于重要技术和产品、新技术与新产品,提前做好专利布局。对于竞争白热化,做好应诉准备与反击策略。
最后,普遍性原则。企业专利风险管理不仅仅是知识产权部门或法务部门的事情,由于企业的专利风险来源还涉及技术部门、生产部门、采购与销售部门等,因此风险管理要普及到各部门。而且由于知识产权风险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风险管理要普及到各相关部门,通过培训、奖惩制度等方式提高全员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意识,优化完善相关制度。
目前,主要是通过技术角度、专利角度和商务角度三个方向来应对外部专利风险。技术角度主要是考虑技术上的替代方案与规避设计。专利角度主要是通过提第三方公众意见、无效有影响的专利以及通过反诉获得交叉许可等方式。商务角度包括通过商务谈判或合作关系获得专利许可、基于产业链环节差异合理转移专利风险以及通过商业的收购、并购获取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
具体地,针对企业上市、新产品面市和出口海外这三个场景,给出了以下具体的应对策略。
针对企业上市可能的专利风险,主要是通过专利布局、构建专利预警机制和上市前的专利风险排查/FTO来提前预知风险和采取应对风险措施。
针对新产品面市的专利风险,主要是通过产品立项阶段、项目进程中和产品面市前的准备来应对。
针对出口海外的专利风险,主要通过针对目标国家相关专利的风险预警机制以及产品出口前的尽调来应对。具体地,包括企业在确定出口国后,需要提前加强对目标国以专利为核心的相关信息的检索、跟踪调查、分析预测等基础性、前瞻性、预防性工作,并掌握目标国知识产权、经济贸易法律状况以及重点预警产品、重点预警企业/竞争对手的信息。另外,在产品进入外国市场前,有必要开展专利尽职调查,获取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提前避免恶意侵权的判决。
文源:智专北斗 作者:金伟英 点击链接httpss://mp.weixin.qq.com/s/Oe1qNST7BF8QLcidER3UZw,即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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