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李经理
客服电话:0379-64316431
手机:暂无
微信:暂无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元自贸港1号楼5层
联系人:李经理
客服电话:0379-64316431
手机:暂无
微信:暂无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元自贸港1号楼5层
我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余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9.8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1.5万家;在今年上半年新上市企业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60%;截至6月30日,累计有1600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这是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期间披露的最新数据。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部门和地方正在酝酿更多政策措施,涵盖融资支持、技术创新、人才支撑等。不少企业也蓄势而上,加快创新转型,迈上“升维”之路。
专精特新企业蓬勃涌现
从一个人单枪匹马从事液体微渗漏检测定位系统研发,到拥有一支独立的专家资质研发队伍以及50余项发明、实用新型等自主知识产权,深圳市祥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自2009年成立以来就专注于节能环保与应急安全服务,因掌握“独门绝技”而成为一家专精特新企业,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市场增量空间依然较大。对于我们这样的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驱动,仍会在市场上拥有‘一席之地’。”深圳市祥为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冯博对记者表示。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蓬勃涌现。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余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9.8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1.5万家。从创新能力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超20万项发明专利。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经济发展带来更多活力。杭州市副市长孙旭东在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介绍,以专精特新为代表的优质中小企业占杭州规上工业中小企业的17.3%,贡献了27.4%的营收和56.8%的利润,成为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标杆和工业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着眼未来,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政策红利将持续释放。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广东省表示,将出台全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机制,从培育机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人才支撑、市场开拓、服务支持等方面发力,不断优化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
支持举措更加细化实化
“对于专精特新企业而言,一是小,二是专,资本市场的支持尤其重要。”“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必由之路,解决不愿转、不会转、不敢转的问题迫在眉睫。”“要加快补齐创新人才短板,让服务更加细化。”……在采访中,不少企业和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资金、技术、人才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行稳致远的关键。
据了解,为更好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更加细化实化的政策措施正酝酿出台。
8月1日,工信部、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通知》提出,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了解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产业链特点,“一链一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金融支持举措,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加大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力度。
证监会市场监管二部主任王建平表示,要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在北交所上市。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专板建设。进一步畅通私募基金行业“募投管退”各环节,优化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环境,为私募行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造条件。
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方面,工信部中小企业局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工信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专家论证筛选等程序,形成409项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
此外,为助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加速向专精特新企业聚集,有关部门联合启动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三赋”行动。其中,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已征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超2700项。
合力塑造发展新优势
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单忠德表示,应促进高水平人才向专精特新企业集聚,高质量科技成果向专精特新企业转化,真正实现各个链条的有机衔接,把高校的学科优势、成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人才优势、创新优势,助力企业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上海莘泽创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曲奕认为,从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的机制来说,应降低服务成本,增强服务的可达性和时效性,鼓励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加入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作为市场化的服务机构,应‘一企一员’精准对接服务机制,针对每一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一对一的专属政策专员,围绕企业发展不同阶段进行多维度、全链条、全周期的精准咨询、政策对接服务。”曲奕说。
为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助力中国品牌全球推广,依据《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规范》(T/CNTA 002-2022),经第三方机构评价,中华商标协会知名商标品牌工作委员会(筹建中)专家评审确认,以下商标品牌符合规范要求,确认为首批AAA级知名商标品牌,现予公示。
对上述商标品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华商标协会知名商标品牌工作委员会(筹建中)反映。联系电话:010-68986515。
公示期: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6日
中华商标协会知名商标品牌工作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豫知〔2023〕3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申报推荐等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推荐名额:1个;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推荐名额:1个;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推荐名额:3个。
二、申报资格
(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1.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濮阳市、洛阳市、南阳市)可自愿申报。
2.城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示范城市建设协调机制,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政府的考核体系。城市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突出,工作条件保障有力。
3.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突出,市本级及各区县的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合理合规,符合《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在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恶意商标注册行为、“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4.城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较强。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运行高效顺畅,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知识产权治理效能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对城市创新发展、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凸显。
(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相关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均可自愿申报。
(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每个城市可自愿推荐1个县(市、区)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的申报工作。
三、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地市需填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客观工作成效测评表,并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特色和优势,聚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编制三年期的工作方案,经地市政府同意后,报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的县(市、区)需填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客观工作成效测评表,并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特色和优势,聚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编制三年期的工作方案,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报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3.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和建设方案,结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申报材料
1.市、县政府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申报函。
2.创建工作报告,包括申报条件符合情况、近三年工作总结等。
3.示范工作方案。
4.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客观工作成效测评表或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客观工作成效测评表。
材料1报送纸件一式3份;材料2-4报送纸件2份,电子件的Word版(不含佐证材料)发邮箱。
待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知后,相关单位按要求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平台上进行数据填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动员部署,集聚优势资源,做好相关保障,认真开展申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优化建设目标、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努力实现“试点促普及推广、示范促深化发展”的目标。
(二)严格规范申报。各申报单位要充分认识申报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对相关城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三)扎实稳妥推进。按照“局省市联动”原则,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加强对确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督导,加大支持力度。各申报单位要明确试点示范工作的方向和阶段性目标,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为抓手,加强资源统筹,在项目安排、政策倾斜等方面加大投入,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真组织,汇总本辖区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17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畅向利 刘 璟
联系电话:0371-65928665
电子邮箱:xtglc@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综合楼922房间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
2.工作方案参考提纲
2023年8月2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理论创新、政策研究、决策指导、评审评估等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作用,服务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现公开征集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类别
征集专家的类别分为产业技术类专家、知识产权类专家、经济管理类专家和其他类专家。
1.产业技术类专家
产业技术类专家是指在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长期从事技术研发、科研管理的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并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有较高的技术造诣,熟悉本产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和最新研究进展。
2.知识产权类专家
知识产权类专家是指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操作的专业人员,熟悉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从业经验和较高的理论和实操水平。
3.经济管理类专家
经济管理类专家是指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研究水平,熟悉经济运行、企业运营和财务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财务管理的专家,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其他类专家,是指符合知识产权工作需求,但不属于上述三类专家的其他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廉洁自律,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等高端专家或战略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具有省级或以上学术称号,以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入库。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申请入库的专家可自荐,也可由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需经单位同意,申请人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推荐的,单位和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专家库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袁之航 刘有金
电 话:0371-65925379 65925758
邮 箱:hnsghc2022@163.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1号 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9楼920房间
附件:专家库申请表
2023年8月2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市本级资金已下拨至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奖补项目名单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5室(洛龙区政和路18号)提交财政收款凭据等。办理资金拨付事宜注意事项参照附件2,收款人账户电子版模板参照附件3。
联系人:李俊婷 联系电话:63196139
附件1:2023年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资金奖补项目名单
附件2:办理资金拨付事宜注意事项
附件3:收款人账户电子版模板
2023年8月1日
原文网址:https://amr.ly.gov.cn/article/2790?slug=zhgnwu_tongzhigonggao
7月,河南省2024年度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启动。2024年度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河南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形成创新水平高、应用价值强的研究成果,为建设高质量现代化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申报通知,项目研究内容须基于河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现状,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力求创新性和前瞻性,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和往年相比,2024年度的研究方向不再按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流程进行划分,而是按照项目成果的呈现形式,分为政策机制、调查研究和实务操作三类。其中政策机制类项目成果以完整的政策建议文本形式呈现,要求重点围绕相关工作开展,提出拟出台的政策名称建议,明确该政策出台的主体、目的、意义,重点阐述该政策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以及落实该政策的建议举措和保障机制等。调查研究类项目成果以调研报告形式呈现,要求重点围绕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综合运用多种调查方式,系统收集相关的数据信息,并基于我省工作情况在全国的定位、外省的对比,对数据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形成对策建议。实务对策类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呈现,要求基于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梳理分析,提炼出目前工作的优势、亮点和成效,系统分析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具有较强指导意义的对策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有关方面开展知识产权调查研究的积极性,汇集创新水平高、应用价值强的研究成果,为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河南省自2016年起,每年列支100万元专项经费,开展全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2017年至2023年共立项289项,研究方向覆盖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人才和文化建设等各方面,产生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重要政策制定和重点工作开展提供了基础研究支持。同时,通过组织实施研究项目,培养了一批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研究团队和研究人员,为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研究、重要政策起草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撑。(张晓燕 李想)
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提出采取备案和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备案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近期,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取得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将2023年度有关认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经审核通过完成备案的全部专利产品,不受产业领域限制。
(二)数据要求。参加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2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基准。本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达到所属产品分类评价基准,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价值贡献突出的产品。
二、认定程序
(一)备案申报。参加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应于2023年8月15日之前通过试点平台提交专利产品备案申报。已完成备案但信息为2021年及以前的产品,企业须将产品信息更新至2022年,重新提交备案申报。
(二)备案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试点平台对申报备案的产品信息按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审核工作于2023年8月31日截止,逾期未完成备案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三)产品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试点平台对通过审核的专利产品进行认定,满足条件的,认定为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
三、支持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实施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工程,强化部门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科技型骨干企业等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发挥政府采购、金融、产业等政策对专利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引导作用,有力促进专利产品化产业化。
(二)鼓励试点探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区域产业特色,积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试点探索,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构建专利产品和专利密集型产品梯度培育体系,提升专利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效能。
(三)优化工具支撑。围绕客观评价专利在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中的实际贡献,研究制定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国家标准,提高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快试点平台建设升级,强化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监测和专利产业化水平提升的数据底座功能,为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各项政策和评价提供基础依据。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发挥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衡量专利价值贡献、企业创新能力、产业知识产权自主性等的指标工具作用,推动纳入国家产业、科技等相关政策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组织力度,做好企业引导和动员,强化部门协同,尽快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市场主体实现专利产品备案应备尽备,确保企业正常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专利产品备案及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情况为基础,结合各地专利拥有量、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数据,综合评价并定期通报地方专利转化实施情况。
(二)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企业,要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产品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试点平台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同时取消企业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及享受其他各项政策的资格。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暂无数据